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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爱。
苏叶怅然一笑,对傅砚临道,“傅先生,这件事我会守口如瓶。”
话音落后,闻笙言笑晏晏地落座,傅砚临递上菜单,“要不要再看看?吃点小点心。”
闻笙眼睛一亮,“好呀,正好想尝一下红糖糍粑。”
傅砚临凑吉她,单手搭在她肩头,温声细语,“那来一份。别的呢?还想要点什么?”
“嗯……好像锅巴土豆也不错?但是怕吃不完,浪费了。”
“没关系,吃不完我们打包就不浪费了。”傅砚临说着,面上尽是温柔,“只要你高兴就好。”
……
三人分别时,傅砚临去超市给闻笙买矿泉水。
苏叶对闻笙说,“闻小姐,你有一个很爱你的男朋友,我祝福你们。”
闻笙看了眼在收银台付钱的傅砚临,并不知道苏叶的话外之音,她回苏叶以微笑,“谢谢你。”
等傅砚临买了水回来时,苏叶已经走了。
两人并肩走在街道上,闻笙挽着傅砚临的胳膊说,“刚才你去买水,苏叶告诉我一个事儿,你想不想知道?”
傅砚临面不改色,“什么事?”
闻笙停下脚步,抬头看着傅砚临的眼睛,端详着,似乎要看到他心里去。
可傅砚临是心里有鬼的啊,闻笙这样看得他头皮发麻。
他轻咳了一声,强装镇定,“阿笙,什么事?”
闻笙抿了抿唇,“苏叶说来云城旅游的情侣都会去一个地方,那里有一个街头画师,画人物漫画很不错,大家都会画一张带回去做留念……我想请你跟我一起去画一张,你愿意吗?”
傅砚临凝着闻笙白腻的脸颊没说话。
闻笙有点小尴尬,“那个……没事,你要是不愿意去就算了,我们回去宾馆休息吧!”
说着,闻笙松开傅砚临的胳膊要往回走。
太尴尬了……她第一次跟一个男生开口画情侣画像。
因为苏叶说那个画师很灵的。
期待长长久久的情侣们都会去找他画一张。
闻笙庆幸自己刚才没说这种话,否则就太太太太尴尬了。
然而闻笙刚走出去一步,就被傅砚临拉扯回去。他一只手扶着她的腰肢,一只手搂着她的后脑勺,将她脑袋抬起来同他对视。
两个人正好在超市门口的老槐树下面,室内的灯光昏黄昏黄的,从里头折射出来,落在两人肩头,照亮了彼此的半张脸。
傅砚临问她,“跑什么?”
“没跑。”
“我愿意。”
“嗯?”闻笙忽然脑袋卡壳,没反应过来。
“小傻瓜,我说我愿意。”傅砚临又耐心地说了一遍。
目光丝丝缕缕地锁着闻笙清丽精致的脸颊。
他怎么会不愿意呢?
他高兴都来不及!
但他又要藏住这份欢喜,多少要点面子的。
毕竟得有几分男人的矜持。
闻笙顿时懂了,又羞又喜,“哦!”
傅砚临又说,“但我有个条件,需要交换。”
“嗯?”
“至于用什么交换,以后再告诉你。”
🔒第157章:给你写过的情书
闻笙感觉有那么点被套路了,但还是答应了傅砚临“要求”。
俩人喜滋滋地去了苏叶推荐的地方后,一眼就找到了那位网红画师。
只可惜画师要收摊回家吃饭了,请俩人明天一早来。
但他们明早就要回江州了。
闻笙想多请求两句的,画师背着东西直接走了。特别利落倔强。
看着人离开的背影,闻笙有些失望。
傅砚临将她的失落尽收眼底。
闻笙微微叹气,正要说回去吧,这时,傅砚临捋开她鬓角的碎发,温柔地说,“你在这里等我。”
没等闻笙问他要去哪儿,只见傅砚临追着画师去了。
她站在原地,看见傅砚临小跑上去,拦住了画师的去路。
他就站在路灯下,昏黄的灯光恰好落在他肩头,他周身仿佛被镀上了一层光圈,画面尽是浪漫。
他不知道对人说了什么,没一会儿,那画师回过头来看了闻笙一眼,后来点点头,就跟着傅砚临回来了。
等人走到跟前,闻笙很是惊喜,好奇地问,“你跟他说什么了?”
傅砚临只抿唇一笑,牵着她的手坐在简易的小马扎上,“看前面,先画画,回去再告诉你。”
夜晚的风轻柔地吹拂着。
傅砚临揽着闻笙的肩膀,面上虽是云淡风轻的,但细细一看,你会发现嘴角、眼角皆是笑意。
不过二十来分钟便画好了。
虽然是漫画,但还挺传神的,把闻笙和傅砚临的特点表现得惟妙惟肖。
傅砚临和闻笙都很满意。
两人心满意足地散步回酒店。
闻笙很是好奇,傅砚临到底对那街头画师说了什么,对方才肯回头来给他们服务。
直到回了宾馆的房间,傅砚临还卖关子。
闻笙撒娇地追上去,傅砚临坐在床沿上,顺手拉了她的手,一下子就将人带到自己怀里,坐在他大腿上。
“你真想知道我说了什么?”傅砚临低眸看着闻笙,深邃如潭的眼底是要将人溺死的温柔。
闻笙点了点头,双手环着他的脖子,清澈的小鹿眼期地望着他,“想。”
“我说站在那边的女孩子,我追了十年才追到手,但从来没有真正同框过。我和她唯一的一张合照是高中毕业的集体照,还是PS的。那是我十年来最大的遗憾——希望他成全我十年来的心愿。”
傅砚临凝着闻笙,言辞间语气是极为淡然的,可闻笙愣是从中听出了千百分的怅然来。他微微一笑,“他说追一个人十年才追到手,的确可怜,就帮你们画一张吧。”
闻笙眯了眯眼,笑道,“你追我十年?傅先生,你骗人。”
傅砚临淡淡道,“没有。”
闻笙揶揄他,“你追我,我怎么不知道?”
“闻小姐,十年前我就给你递过情书,”傅砚临强调,“不止一封。”
“我从来没收到过!”闻笙震惊地瞪大了眼睛。
傅砚临狐疑地勾了勾眼眸。
闻笙格外肯定地说,“真的!我的记忆力向来很好,要是收到过,不会记错的!”
闻笙记忆力好这件事,傅砚临是清楚的,他记得那年闻笙刚转到29班,第一天就震惊了所有人——
29班是出了名的“狗的后腿”,所有老师在月考之后,都特有默契、不约而同地感慨,29班的同学们拖了年级的平均分的后腿。仿佛年级是条狗,还分前腿后腿的。
那堂课是英语课,英语老师正生气月考分数,29班又是最后一名——上课时,有三十分钟都在批斗大会。
正慷慨激昂的时候,英语老师发现闻笙正在做奥数题。这可把老师给气得,当场就叫闻笙站起来,惩罚她背诵一篇作文。
鬼知道闻笙的脑子是吃了什么东西长出来的,那篇文章少说也有五百个单词,老师以为,29班的学生要背诵下来,至少要半天吧——可闻笙看了不过五六分钟就告诉老师自己可以背诵了。
起初英语老师还以为闻笙开玩笑吹牛的。
但当闻笙一开口,全班都静默了。
每一个单词从她嘴里出来,发音准确,语气流畅,断句准确无误,仿佛照着书本念,不,就算是照着书本念,29班也没有一个学生能如此流利顺畅。
也正是那瞬间,傅砚临的目光落在闻笙的侧影上,她身上仿佛有强力胶,牢牢地吸住了少年炽热的目光,自此以后,再难挪开。
喜欢上一个人,就是那么简单的一瞬间。
傅砚临想,闻笙基本上是过目不忘,却不记得情书这件事——那她是真没想到自己写的情书?
他写过不止一封。
少年时代的傅砚临读书都没如此认真过——无数个夜里,他绞尽脑汁在特地买来的信纸上一遍遍写下闻笙的名字,切换过无数开场白。
闻笙,展信佳。
闻笙,你好,我是你的同学傅砚临……
闻笙,直说吧,老子喜欢你……
闻笙,我要跟你搞对象……
……
那个年代写情书是流行买信纸的。
傅砚临还记得他当时去买信纸,那个偷偷摸摸的样子,生怕被人发现他一个